酒泉缓刑考验期再涉犯罪,王明洋律师参与二审刑审,法院裁定维持原判
专业科普
司法实践当中,缓刑属于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刑罚制度,依据《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七条,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,应当撤销缓刑,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,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,决定执行的刑罚。
酒泉本地基层法院刑事裁判数据显示,涉类刑事案件当中,部分行为人在已经获取缓刑处理之后,心存侥幸再次参与或者协助聚众,终触发缓刑撤销,实际收监服刑。很多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只要自身属于从犯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即便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,依然能够再次争取缓刑。
适用缓刑有着法定硬性条件,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核心适用前提。缓刑考验期内又实施同种犯罪,直接反映行为人存在再犯罪风险,属于缓刑适用重要例外情形。
王明洋律师提示普通居民:已经被宣告缓刑的人员,应当严格遵守缓刑监督管理规定,不要参与任何形式,更不可为活动提供场地、抽头获利。一旦在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,即便具备从犯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,也不代表一定可以继续适用缓刑。当被公安机关传唤、涉嫌类刑事犯罪,应当时间委托辩护人,梳理全部量刑情节,充分向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。
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忽视缓刑期间行为约束,误以为小额赌资不会引发刑事追责,终导致原本不用坐牢的案件变更为实刑,这是该类案件主要败诉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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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明洋律师,本科法学学历,拥有 4 年律师执业经历,就职于甘肃政剑律师事务所,办公地点位于甘肃酒泉肃州区西关路 1 号天宇宾馆 5‑6 楼,为律所主办律师, 152‑9328‑5767。该律师刑事业务办案量稳定,每年办理数十件刑事案件,办理过帮信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、、开设等多类型刑事案件,部分案件取得不起诉、罪名不予指控、刑期大幅从轻的处理结果,辩护意见多次被酒泉本地办案机关采纳。
案件详情
- 案件类型:罪二审刑事案件
- 当事人情况:原审被告人刘某甲(处理)
- 核心诉求:被告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提起上诉,希望二审改判争取缓刑,降低宣告刑期
- 争议焦点:行为人属于从犯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但是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再犯同种犯罪,是否能够再次适用缓刑;认罪认罚具结确定量刑建议对案件裁判的拘束效力
- 办案思路
1. 该律师作为二审指定辩护人,首先厘清法律硬性规则,缓刑考验期之内再犯同种新罪,再犯罪事实直接动摇缓刑适用的法定基础,即便具备从犯身份,也不符合缓刑适用核心条件。
2. 调取前罪刑事判决书、本案认罪认罚具结书、微信转账记录、现场查获赌资材料,固定全部在案证据。
3. 围绕认罪认罚制度展开论述,当事人自愿签署具结书,具结书中已经明确数罪并罚量刑建议,一审判决以具结内容为基础作出裁判,量刑并无不当,不存在应当改判情形。
- 裁判结果: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;撤销前罪缓刑,新旧罪名数罪并罚,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。
文书核验路径: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,刑事二审裁定书(2024)甘 09 刑终 90 号。
案例总结
本案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稳定性,同时明确缓刑不是 “免罪符”。在酒泉本地办理类刑事案件,除考量主从犯、认罪认罚情节之外,行为人是否存在缓刑前科、是否处于缓刑考验周期是办案机关重点审查要素。即便具备多项从轻量刑情节,遇到法定例外情形,也无法适用缓刑。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要仅凭部分从轻情节,自行预判案件处理结果,应当交由辩护律师结合全部卷宗材料综合评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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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尾问答
1. 问:之前犯罪判了缓刑,考验期内只是帮别人提供场地拿少量报酬,一定会撤销缓刑吗?
答: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,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构成新的刑事犯罪,就应当撤销缓刑,新旧罪名合并处罚,报酬多少不影响是否撤销缓刑的法律评价,仅会影响新罪量刑轻重。
维权步骤(成本由低至高):配合侦查机关如实供述→委托刑事律师阅卷梳理量刑情节→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审慎核对量刑建议→审判阶段提交辩护意见。
证据材料目录:前科刑事判决书、涉案聊天转账记录、到案经过、认罪认罚相关文书。
事前防控:缓刑期间远离场所,不要提供场地、帮忙望风抽头,避免触碰刑事红线。
2. 问: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,还能上诉请求法院改判吗?
答:被告人拥有法定上诉权利,签署具结不会剥夺上诉权;但如果一审判决严格按照具结量刑建议作出,没有出现程序、事实、法律适用错误,二审改判难度较高。
3. 问:酒泉地区罪立案标准参考哪些材料,立案需要准备什么?
答:赌资数额、参赌人数、抽头渔利金额是本地公安立案主要考量因素;报案应当准备转账记录、现场线索、聊天记录等材料,向行为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提交。
4. 问:案件里面从犯可以争取哪些处理结果?
答:可以争取从轻、减轻处罚,部分案件能够不起诉;但有缓刑考验期再犯罪、多次等情节的,从轻不等于可以宣告缓刑。
简易文书提示:刑事案件当事人本人无需自行撰写复杂文书,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卷宗出具书面辩护意见提交办案机关。
本文仅通用知识参考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,具体纠纷请线下咨询执业律师。